布朗大学的哲学教育历史底蕴深厚。早在学校发展初期,E.B. 安德鲁斯便曾担任校长,并在 1890 - 1891 年间独自承担所有哲学课程的教学工作。1894 年,W.G. 埃弗雷特被任命为教授,在布朗大学执教直至 1930 年退休,期间收获诸多赞誉。而在早期重要人物中,亚历山大・迈克尔约翰颇具影响力,以其命名的迈克尔约翰同伴指导项目至今仍在发挥作用 。他于 1897 年至 1912 年在布朗大学教授哲学,还是 “通识教育” 理念的重要倡导者,其思想对圣约翰学院等机构的特殊项目产生了深远影响。
1926 年,库尔特・杜卡斯的到来为布朗大学哲学发展掀开新篇章。在长达四分之一世纪的时间里,他成为校内极具影响力的哲学家,不仅在哲学系内备受认可,在整个大学乃至专业领域都享有较高声誉。在他的引领下,哲学系不断发展壮大,汇聚了阿瑟・墨菲、拉尔夫・布莱克和查尔斯・贝利斯等优秀学者。
项目培养进程
在布朗大学攻读哲学博士学位,学生在第一年主要专注于课程学习。从第二年起直至第四年,学生需承担一定教学任务,第六年再次参与教学工作。完成两年的课程学习后,第三年学生在导师指导下开展文献综述,并参与旨在推动学术成果发表的研讨会,进而确定论文研究方向。通常到第四年,学生开始撰写论文大纲,正式开启论文创作之旅。
学位获取要求
博士学位的初步要求围绕逻辑学、科学哲学、语言和心灵、伦理学、认识论、形而上学以及哲学史等领域展开,学生可通过优异完成规定课程,或与研究生院院长协商制定、经哲学系批准的个性化主辅修学习计划来满足。学生需在全日制或同等条件下,于七学期内获得博士学位候选人资格。当完成初步评估、满足课程分配要求,并通过论文委员会对论文提纲的审核后,即可获得候选人资格,论文完成后还需通过口头答辩。
对于硕士学位,完成博士学位预科要求的学生,无论是将其作为附加学位,还是最终学位,均有资格获取。此外,被文学士 / 文学硕士项目录取的布朗大学本科生,也可获得该学位。
论文研究与教学实践
论文工作自第四年正式启动。在此后的每学期,学生都会参与论文工作坊这一特别研讨会,在会上展示研究成果,接受教师与同学的反馈。同时,与论文导师及委员会成员保持紧密协作。
第五年,学生暂停教学,全身心投入论文研究,甚至可选择前往其他高校,与志同道合的师生交流互动。教学任务一般以担任课程助教的形式开展,但在第四年和第六年,学生有机会申请成为教学助理,独立负责本科生课程教学,此外还存在暑期教学机会。
课程设置要求
若想获得布朗大学哲学博士学位,学生需完成一系列课程:其一为预研讨课,所有学生在第一学年的两个学期都需注册该课程(仅面向一年级博士生),课程旨在培养学生对哲学文本的批判性分析能力与学术讨论能力,学习形式包括课堂讨论、报告展示和短文写作,一般不要求撰写学期论文;其二是另外十二门课程,其中至少八门应为研讨会课程。研讨会课程指课程编号 2000 以上,或经教师指定的课程,只有包含多人深度哲学讨论的课程,才会被认定为研讨会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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