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想要取得
日本国籍
,有两种制度,一种是一般归化制度,一种是简易归化制度。对于一般的人来说,都适用于一般归化制度,不过当你跟日本人有血缘关系或者和日本有地缘关系,也就是说比较亲近日本的时候,一般归化制度里的各种条件要求就会降低甚至不予考虑,这样就演变成了上面所说的简易归化制度。
一般归化制度:
1、居住条件——在日本连续居住5年以上(日本国籍法第五条第一项1号)
要注意连续这个词,即使在日本累计居住5年以上也不会被看作连续。举个例子:在日本居住了4年后,没有申请日本再入国许可而回国了一年,然后又以别的签证在日本又居住了4年,虽然在日本累计居住了8年,但是连续的却只有4年。如果申请了日本再入国许可,那么短期的回国不会影响这个连续期间,但是回国的期间不会被计算在5年之中。
2、能力条件——年龄在20岁以上,有动手能力的(日本国籍法第五条第一项2号)。不是植物人就行。
3、品行条件——要求良好的品行(日本国籍法第五条第一项3号)。在日本的纳税情况、犯罪前科、交通事故等会作为审查对象。
4、经济条件——有固定的收入来源。自己工作,靠爱人的收入等等,靠家里供给的留学生也算在内。
5、不承认多重国籍——取得日本国籍后,应放弃原有国籍(日本国籍法第五条第一项5号)。
6、遵纪守法。日本是民主选举制国家,对执政党不满可以表达,可以说他们的坏话,可以散布谣言(当然如果证实不符的话你就得对你的言论负责),就是不能以武力反对执政党,有这种企图也是不允许的。
简易归化制度:
1、在下列任何一种情况的时候,居住条件会被降低为:在日本有固定的住所(一般要求5年)。
(1)有拥有日本国籍且在日本居住3年上的子女;
(2)本人在日本出生,且在日本居住3年以上,或者本人在日本出生且父亲或母亲也在日本出生;
(3)连续10年以上在日本拥有住所。
2、在下列任何一种情况的时候,居住条件会被降低(一般5年),且无能力要求(一般要求有劳动能力) 。
(1)与拥有日本国籍的人结婚,且在日本生活3年以上(婚姻年限无要求);
(2)与拥有日本国籍的人结婚3年以上,且在日本居住1年以上。
3、在下列任何一种情况的时候,居住条件会被降低为在日本有固定的住所(一般要求5年),且无能力(一般要求有劳动能力)和生计要求(一般要求有固定收入或者固定资产)。
(1)有拥有日本国籍,且拥有日本住所的子女(这里的子女的父亲或者母亲可以为日本人,换句话说就是和有子女的日本人再婚);
(2)是拥有日本国籍的人的养子,且在日本生活1年以上,但成为养子时需在未成年前。
如果符合这些条件,准备好相关材料,到居住地所属的法务局或地方法务局,就可以提出申请了。不过小编还是建议大家谨慎考虑,毕竟更换国籍,也算一件人生大事。
那么如何申请永住呢?
所谓永住是指保留外国国籍的基础上,可以长期居住在日本的签证。如果拿到永住签证就没有必要去入管延长签证。另外,在日本的活动内容不受限制以外,还有很多方便的地方,对于外国人来说是非常有吸引力的签证。
我国去日本留学,并打算毕业后留日工作生活的人不在少数。那么,在日本居住多少年之后可以申请日本永住权呢?申请永住权还有哪些条件限制或者说要求呢?本文会依照日本入国管理法的规定,为大家简单介绍一下申请日本永住权的条件及审查标准。
一、申请条件
1、正規の在留資格にて継続して10年以上日本に滞在している人
首先,以正当的居留资格持续在日本居住超过10年以上的人,才有资格申请日本的永住权。注意笔者说的是才有资格申请,这一点很多人会误会,以为只要住满10年就可以申请了。其实这是一个错误的观念,也是很多人考虑申请日本永住权时最常误解的地方。
2、留学・就学にて入国した人は、10年の内、5年以上の就労資格所持が必要
当初以就学签证或是留学签证来到日本的人,在这10年以内,必须要有5年以上是拿所谓的工作签证,才符合申请日本永住权的条件。
笔者曾经遇到过这么一位朋友,他拿了2年的就学签证之后考上大学,花了5年的时间从大学毕业,也就是拿了5年的留学签证,他以为只要再过3年就可以申请永住权了,正如上文所说的这是误区。
3、「日本人の配偶者等」または「永住者の配偶者等」の在留資格を所持し、3年以上日本に住んでいる人
也就是说,如果是和日本人或者是永住者结婚,并且有所谓的结婚签证的人,在日本居住3年以上就可以拥有申请日本永住权的条件了。
注意:
这个3年的期间是以拿结婚签证的期间为基准,而不是以结婚的期间为基准。
4、「定住者」の在留資格を所持し、5年以上日本に住んでいる人
拥有定住者签证的人则是需要5年就可以拥有申请日本永住权的条件。
注:定住签证在入管法中规定为“日本法务大臣根据特别的理由,认可的一定期间内在日本居住的在留资格。”
二、审查标准
上述的是申请日本永住权的条件,现在我们再来看看日本永住权的审查标准。在日本入国管理法里,对于申请日本永住权有着下列的记述:
1、素行が善良であること
简单的说就是行为良好没有犯罪过,也就是没有前科。拥有刑法犯的前科是绝对没有办法申请日本的永住权,这是很明白的。
最容易让人搞不清楚也最常让大家烦恼的是所谓的道路交通法违反,例如违规停车。申请日本永住权的时候,有没有违规停车等等违反道路交通法的过去都要一一坦白提出。
不过日本的永住权的审查官拥有所谓的“酌情权”。也就是即使有一两次的违反道路交通法的情况,也并不会直接的影响到日本永住权的申请结果。
2、独立の生計を営むに足りる資産又は技能を有すること
基本上,有足够的财产或者是有稳定的工作就能够符合这项日本永住权的审核基准了。
只要一直都有工作,即使常常换工作也有可能符合这项永住权的审核基准。不过最终这都要看审查官如何去判断。
3、その者の永住が日本国の利益に合すると認められること
也就是“为什么要给你日本的永住权?”这项日本永住权的审核基准说实话比较笼统。一般会把这项日本永住权的审核基准解释为“是否有正常缴交税金”。
而这三项日本永住权的审核基准后面还有这么一项记载:
日本人,永住者又は特別永住者の配偶者又は子の場合は,(1)及び(2)に適合することを要しない
即是说日本的配偶者及小孩,永住者的配偶者及小孩,或者是特别永住者的配偶者及小孩,不一定要达到上述1和2的日本永住权的审查基准。
但这项是一直有很大的争议的一个永住权审核基准。因为实际上,曾经有过刑事前科的人即使身份是属于这几项,在申请日本永住权的时候,也几乎是100%被拒签。
通过以上申请日本永住权的条件及审查基准的这几点,我们不难发现,其实申请日本的永住权并没有想象中的那么困难。
总的来说,只要开头提到的居住年数符合申请永住权的条件,拥有安定的工作,并且持续缴交税金,基本上都可以申请的到日本的永住权。
a. 永住者(えいじゅうしゃ):
拥有日本国“入管法”中规定的永住权的外国人称之为永住者。永住者可以无限期在日本居住,并且不需要办理在留资格延长等手续,并且在就职范围上的选择权利更大。
b.特别永住者(とくべつえいじゅうしゃ):
指的是在1945年9月2日(日本战败投降之前)就在日本生活、并已经脱离了原有国籍的韩国人(朝鲜人)、台湾人以及他们的子孙等。
c.定住者(ていじゅうしゃ):
这个范围比较广,一般我们公司也碰不到,大体上可以有残留孤儿的后代、日本人配偶子女等等。
d.帰化(きか):
也就是入籍,加入日本国籍。这个要记住的是,加入日本国籍后自动放弃原有国籍。另外要注意的是,入籍要比取得永住资格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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