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韩国出入境移民部门的通知,从韩国时间2月4日0时开始 ,禁止2周内曾前往湖北的外国公民入境韩国,该措施适用于所有签证持有者,包括留学生、游客、永驻及工作签。对于如何分辨来自湖北的旅客,将以护照签发地为首要辨别标准,即禁止持有护照签发地为“湖北”的中国公民入境,并暂时作废由韩国驻武汉领馆发放的签证的效力。
*若本人的签证已经使用,并成功更换至登陆证(长期居留证件),则不受武汉领事馆签证效力作废的影响。
* 若能够自行证明自己并未在2周内访问过湖北省,并能够提交“受韩国政府承认的证明资料”,韩国移民部门在审查后可放行入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