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移民部2011年底推出的“超级签证”,由于最长可以签发10年的多次往返签证,每次可以在加拿大停留2年而受到众多移民家庭的青睐。超级签证的吸引力主要源于父母或祖父母每次入境可以最长停留2年,省去了持有普通多次往返或单次签证刚刚来几个月就要回国或申请延签的麻烦。
从我们的经验来看,绝大部分获得超级签证者在进入加拿大海关的时候,CBSA(加拿大边境服务局)官员都给了停留2年的签注。但有几个案例,CBSA的官员只给了停留6个月的签注,有的甚至没有签注停留时间。对于只有入境章,没有签注停留时间的情况,到底持有超级签证能够在加拿大呆多久的问题,笔者专门向CIC电话和写信确认。CIC的答复是如果没有签注停留日期,在加拿大停留最长为6个月。
这令本来预期父母能够在加拿大长住而兴奋的家庭有些沮丧和失望。是啊,我们花费了大量的精力准备申请材料,让父母奔波去使领馆递材料和体检,经历平均8周等待签证的结果,最终拿到了超级签证PG-1,没想到父母抵达机场时,CBSA只同意给父母6个月的停留时间,与普通签证最长停留时间无差别。到底是哪个环节出了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