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伴侣、子女团聚移民
此类政策适用于加拿大永久居民或公民的配偶、普通法伴侣(Common-law Partner)、事实伴侣(Conjugal Partner)和不满22岁的未婚子女。
团聚移民的要点是让签证官相信夫妻伴侣或是子女关系的真实性,以及在之前的团聚/移民申请中没有欺骗移民局的行为。
团聚移民成功后,担保人3年内、被担保人5年内都不能再次担保其他申请人。
被担保人获得的枫叶卡就是无限制的枫叶卡,登录后离婚或者关系破裂不会影响枫叶卡。但关系不能是在登录之前破裂的,更不能利用假结婚来办理移民。
团聚移民又分境内递交和境外递交两类。
境内:被担保人进入加拿大才能递交,可以同时申请开放工签,审理速度比较慢,1年左右,被拒签后不能提交上诉。
境外:被担保人无论在加拿大境内或是境外都可以递交,审理速度半年左右,被拒签后可以提交上诉。
境外担保时间比较快,通常适用于夫妻分居两地的情形,案子在CPC – Sydney先通过担保资格申请,然后通常分到香港或渥太华审核被担保人的永久居民申请,总时间1年左右。
境外担保有上诉权,注定可以开庭,境内团聚拒签了只能申请司法复核。
境内担保可以申请配偶工签,对于申请人身份合法的情形,可以在递交境内担保的同时申请工签。对于申请人黑在加拿大的情形,可以在收到原则上批准的信之后申请工签。
境内担保的拒签率较境外更低,如果申请人双方都在境内,面试(可能性较低)会在加拿大境内。
境内担保不能只担保子女,可以在担保配偶(普通法伴侣)的同时将子女作为副申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