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进和鼓励金融紧缺人才,以金融街为试点,大力发展金融人才建设,推出“首都16条”政策。其中,明确指出对于拥有CFA、FRM等持证资格的,在个人所得税方面给予优惠待遇并对于来京工作的可办理调京手续并办理本市户口,其子女可在京参加高考,录取时与北京市户籍考生享受同等待遇等方面给予照顾和便利等。该政策于2011年2月1日开始以金融街作为试点首先实施。
上海:
上海金融领域“十二五”人才发展规划拟培养3000名CFA持证人。到2015年,上海市金融人才总量将达32万人左右。《规划》中,持有国际通行的金融职业资格认证证书的人才数量达到1.5万人(其中CFA证书拥有人数突破3000人),占从业人员的比例达到5%左右。
深圳:
深圳市人才认定标准(2013年):经认定的国家级领军人才、地方级领军人才、后备级人才和海外A类B类C类人才,分别给予300万元、200万元、160万元奖励补贴(包含CFA)。后备级人才指的是获得CFA或FRM。
2011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深圳市人才认定标准》。该标准认定特许金融分析师(CFA)等人才作为地方级领军人才和后备级人才,可相应享受住房补贴、子女入学、配偶就业、学术研修、办理“鸿儒卡”等高层次专业人才配套政策;并可以申请100平方米公租房或每月3200元租房补贴。